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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为群众在现场咨询相关内容。

图为消防员向群众讲解新型装备的使用方法及作用。

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洁 实习生 范嘉豪

《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已于今年9月1日正式施行。为全面宣传贯彻此规定,进一步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,北京市朝阳区9月1日至9月8日在呼家楼街道、金盏乡、八里庄街道、亚运村街道设立四个分会场同时启动《规定》宣贯周活动。

9月7日上午,记者在北京欢乐谷公园门口广场举行的活动现场看到,活动共设置四个板块,其中,在社会单位宣讲区,来自朝阳区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结合自身消防安全制度的建立、消防安全管理机制运行、自防自救力量建设等实际,向单位、群众展示并介绍经验;在法律法规咨询区,来自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的指战员现场解答群众日常工作、生活中面临的消防安全疑难问题,提供消防法律法规支持帮助;宣传材料发放展示区向单位、群众发放消防宣传手册,并通过显示大屏播放、普及消防安全知识,提高消防安全意识;消防装备技能展示区向单位、群众展示消防灭火救援高精尖装备,进行搜救犬业务技能表演,全面体现消防灭火救援能力水平。

据了解,此次活动发放各类消防宣传材料10000余份,1000余人参与,解答群众关心的消防安全问题411件,引导单位“知责明责、守法尽责”,有效提高了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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