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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4日,泰恩康公告显示 持有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350万股(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.7110%)的股东深圳市聚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及持有本公司股份1123万股(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.7507%)的股东深圳市瑞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,聚兰德和瑞兰德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,构成一致行动关系,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73万股,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.4616%(如遇派息、送股、转增股本、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,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,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) 。公司主营业务为代理运营及研发、生产、销售医药产品、医疗器械、卫生材料并提供医药技术服务与技术转让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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